2018年7月1日,吴亦凡在其住所,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;2020年11-12月,吴亦凡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,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。2021年6月2日,有网友发文为朋友都美竹发声,她表示都美竹曾与吴亦凡谈恋爱。2021年7月17日-18日,都美竹发布多条微博怒斥吴亦凡,以签约艺人、选MV女主角等为借口,诱骗年轻女性发生关系。
2021年7月31日,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2022年6月10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吴亦凡强奸、聚众淫乱一案。2022年11月25日上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、聚众淫乱案,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附加驱逐出境;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附加驱逐出境。吴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,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、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.95亿元,其他少缴税款0.84亿元。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吴亦凡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共计6.00亿元。